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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连斌:增进民生福祉 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发布时间:2023-03-24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下面,我们将从三个方面来解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这一部分。

  一、保障和改善民生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

  一方面,民生具有不断升级的特性,也就是从低到高,大体可以划分为基本民生、发展性民生和享受性民生,这一层次之分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优先顺序是相同的。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民生的改善,人民群众又会有更多的新期待和新要求,从追求基础性、“刚需”性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满足转向追求更高生活品质。正因为这样,改善民生是没有终点的,只有一个又一个新起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实现人民对更加美好生活的向往,已经站到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

  (一)经济发展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40年改革的基本经验之一,就是“始终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之所以必须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归根到底,是因为经济发展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最重要物质基础。

  从党的十八大到党的二十大,“国内生产总值从五十四万亿元增长到一百一十四万亿元,我国经济总量占世界经济的比重达百分之十八点五,提高七点二个百分点,稳居世界第二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三万九千八百元增加到八万一千元”。正因为有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财力的不断增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才有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

  我国是典型的二元结构,也曾因生产力发展迟缓,一度长时期处于普遍贫困的状态。1978年,我国农村贫困标准为人均年纯收入100元,贫困人口高达2.5亿人,贫困发生率达到30.7%。1984年,我国农村贫困标准调整为人均年纯收入200元,农村贫困人口仍有1.25亿,贫困发生率仍有14.8%。

  面对这样的基本国情,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打响了一场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反贫困之战。到2020年,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使中国成为世界上减贫人口最多、减贫速度最快的国家,率先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对全球减贫的贡献率超过70%。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党和人民事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三件大事”,其中之一就是“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取得新进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十七大、十八大提出的保障和改善民生“五有”目标的基础上,首次系统地提出了“七有”目标。新时代十年来,我国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3亿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13.6亿人,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超10亿人,人均预期寿命从74.8岁增长到78.2岁。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共同富裕取得新成效”。

  二、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要求

  因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没有终点的,只有一个又一个新起点,那么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要如何进一步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对此,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一系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我们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其中,“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首次系统提出的不断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新要求。

  (一)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对于在发展中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我们要从哪里入手?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就是说,我们一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我们党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增进民生福祉;二要抓住最需要关心的人群,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情;三要在体制机制、制度政策上系统谋划,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做起,坚持群众想什么,我们就干什么。

  (二)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民生工作是直接同老百姓见面、对账的,来不得半点虚假。所以,我们要持之以恒把民生工作抓好,发扬钉钉子精神,推出的每件事都要一抓到底,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是不断提升的,需求是多元化、多样化、多层次的,而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以,改善民生不能脱离这个最大的实际、提出过高的目标,只能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逐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做那些现实条件下可以做到的事情。也就是说,改善民生,既不能过度滞后,有条件解决的不去解决不行,也不能过分超前,没条件解决的操之过急也不行,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使各项工作尽量做到愿望和效果相统一。

  (三)深入群众、深入基层

  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既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思想方法。我们要保障和改善民生,就必须先弄清楚老百姓最需要的是什么、最需要党和政府下力气的地方在哪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产党就是为人民谋幸福的,人民群众什么方面感觉不幸福、不快乐、不满意,我们就在哪方面下功夫,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习近平总书记还说过:“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要解决这些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我们就要统筹做好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工作,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四)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尽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我国民生保障仍然存在短板,仍然存在许多突出问题。对此,我们要着眼于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兜牢民生底线,聚焦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将一大批惠民举措落地落实,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升,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

  我们知道,公共服务也被称为公共产品或公共物品,公共服务是政府的主要职能之一,关乎民生,连接民心。尽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公共服务快速发展,但基本公共服务仍存短板、弱项:一方面是仍存在基本公共服务总量不足,不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问题;另一方面是分配不均等、分布不均衡、享用不可及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对此,我们必须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公共服务的结构和布局,更加注重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向社会弱势群体倾斜,从而更好地保障这些地方人们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六)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也是我们党的初心使命所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结底是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握发展阶段新变化,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推动区域协调发展,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我们一方面要通过发展经济,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奠定坚实物质基础;另一方面要通过持续不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为经济发展创造更多有效需求,实现两者良性循环。

  三、新起点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战略举措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对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至关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重大举措作出了深刻阐述和全面部署。

  (一)完善分配制度

  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也就是解决做大蛋糕后如何把这个蛋糕分好的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就一直在对分配制度进行调整和改革,相关制度也越来越完善健全。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当前我国收入分配领域确实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分别以五等分法与基尼系数来看,最高收入的五分之一人口的平均收入远远超过最低收入的五分之一人口,基尼系数仍超过0.4;二是分配不公平现象仍然存在;三是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不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不同步,也就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收入增长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滞后于经济发展,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之间存在落差;四是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过低,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过低,也就是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居民收入增长的速度与财政收入增长、企业利润上升的速度相比较慢。

  为解决这一系列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政策举措:一是要“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只有提高“两个比重”,才能切实增加居民收入;二是要“坚持多劳多得,鼓励勤劳致富,促进机会公平,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三是要“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探索多种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要素包括资本、劳动、土地、技术、信息、数据等;四是要“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的调节力度”,也就是进一步强化以政府为主导的二次分配的调节功能;五是要“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六是要“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以事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来助推共同富裕的实现。

  (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是教育的根本问题”,“我们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尽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属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这一部分,但教育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之一,再加上“学有所教”也是“七有”目标之一,所以我们有必要在民生领域强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内容。

  尽管经过多年努力,我们基本上解决了没有学上的问题,但教育领域上仍有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包括:优质教育资源短缺,教育质量有待提高;教育结构不合理;教育不公平问题仍然存在。其中,最能引起社会广泛热议的就是教育不公平问题,主要表现在城市教育与农村教育的不公平、区域教育之间的不公平、学校教育之间的不公平、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教育的不公平四个方面。对此,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强调,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推进教育公平”;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要“促进教育公平”,并就“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出了一系列与教育公平密切相关的重要举措,如“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三)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要“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党的十八大以来,就业状况持续改善,城镇新增就业年均一千三百万人以上。十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就业,每一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都会提出当年的就业目标,实际上每一年也都超额完成了年初的就业目标。尽管我们取得的成绩是巨大的,但也应该看到就业领域仍存在不少短板与突出问题,如:就业稳定性不强,就业质量不高,某些领域就业流动性大、相应的社会保障可能没有依规办理;结构性就业矛盾突出,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找不到工作、一些企业招不到符合要求的劳动者;就业困难群体规模仍然较大,需要给予特殊扶持;促进创业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等等。

  对此,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解决问题。2018年,针对中美贸易摩擦加剧,外部环境发生明显变化,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的情况,我们旗帜鲜明提出“六稳”。2020年,突如其来的疫情严重冲击我国经济,造成前所未有影响的情况,我们又提出“六保”。这说明,解决就业问题始终在我们的政策制定中居于优先位置。在“六稳”“六保”的基础上,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一系列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重大举措:“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和政策弊端,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使人人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动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并提出了未来五年如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明确要求,那就是“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以社会保险为主体的,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制度在内。其中,社会救助是非缴费性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旨在免除国民生存危机、保障国民的起码生活,避免困难群体陷入生存绝境;社会保险是缴费性的主体制度安排,旨在解除国民的后顾之忧,增进国民的福利,抵御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面临的各种风险,同时也是一种重要的国民收入再分配制度;社会福利是普惠性的制度安排,旨在满足国民特定的生活需求,并实现全体国民分享国家发展成果的基本途径。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或社会福利都包括很多具体项目,如社会救助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就业救助以及临时救助;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福利主要是针对不同人群设立的不同福利项目,包括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妇女福利、儿童福利、职工福利等。此外,优抚安置制度也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制度安排。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民生改善和社会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作出顶层设计,推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入快车道”,“人民群众不分城乡、地域、性别、职业,在面对年老、疾病、失业、工伤、残疾、贫困等风险时都有了相应制度保障”。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如“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等。

  (五)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强盛的重要标志。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完善人民健康促进政策。”我们要实现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关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首先要活得健康。健康都谈不上,美好生活恐怕也是一句空话。2020年,我国居民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7.6岁,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6.9/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5.4‰。这三个指标是国际通用的、用于衡量人民健康水平的主要指标。按照这三个指标衡量,我国人民的健康水平已居于中高收入国家行列。尽管如此,但是人均预期寿命越来越高并不等于健康水平越高,也就是说我国平均预期寿命稳步提高,但“长寿不健康”的状况也确实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比平均预期健康寿命大约高近7岁,意味着平均有7年左右处于不健康状况。只有在平均预期寿命不断延长的前提下,平均预期寿命与平均预期健康寿命之差越小,才能说明国民的健康水平越高。

  “十四五规划”提出,“人均预期寿命提高1岁”。对此,只有人均预期健康寿命同步提高,才能保障老年人的健康水平不下降。同时,只有人均预期健康寿命更快提高,才能真正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但是,“同步提高”是有难度的,而“更快提高”的难度就更大了,问题就出在老年慢性病的发生率近年来还在上升上。所以,党的二十大报告特别强调,要“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其中关键是要降低慢性病的发病率。

  党的二十大报告还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如“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提高重大疫情早发现能力,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有效遏制重大传染性疾病传播”、“深入开展健康中国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等;同时就生育、养老两大问题,分别提出了“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要求。

(青连斌: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教授)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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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4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下面,我们将从三个方面来解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这一部分。

  一、保障和改善民生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

  一方面,民生具有不断升级的特性,也就是从低到高,大体可以划分为基本民生、发展性民生和享受性民生,这一层次之分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优先顺序是相同的。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民生的改善,人民群众又会有更多的新期待和新要求,从追求基础性、“刚需”性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满足转向追求更高生活品质。正因为这样,改善民生是没有终点的,只有一个又一个新起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实现人民对更加美好生活的向往,已经站到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

  (一)经济发展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40年改革的基本经验之一,就是“始终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之所以必须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归根到底,是因为经济发展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最重要物质基础。

  从党的十八大到党的二十大,“国内生产总值从五十四万亿元增长到一百一十四万亿元,我国经济总量占世界经济的比重达百分之十八点五,提高七点二个百分点,稳居世界第二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三万九千八百元增加到八万一千元”。正因为有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财力的不断增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才有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

  我国是典型的二元结构,也曾因生产力发展迟缓,一度长时期处于普遍贫困的状态。1978年,我国农村贫困标准为人均年纯收入100元,贫困人口高达2.5亿人,贫困发生率达到30.7%。1984年,我国农村贫困标准调整为人均年纯收入200元,农村贫困人口仍有1.25亿,贫困发生率仍有14.8%。

  面对这样的基本国情,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打响了一场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反贫困之战。到2020年,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使中国成为世界上减贫人口最多、减贫速度最快的国家,率先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对全球减贫的贡献率超过70%。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党和人民事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三件大事”,其中之一就是“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取得新进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十七大、十八大提出的保障和改善民生“五有”目标的基础上,首次系统地提出了“七有”目标。新时代十年来,我国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3亿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13.6亿人,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超10亿人,人均预期寿命从74.8岁增长到78.2岁。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共同富裕取得新成效”。

  二、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要求

  因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没有终点的,只有一个又一个新起点,那么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要如何进一步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对此,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一系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我们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其中,“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首次系统提出的不断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新要求。

  (一)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对于在发展中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我们要从哪里入手?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就是说,我们一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我们党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增进民生福祉;二要抓住最需要关心的人群,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情;三要在体制机制、制度政策上系统谋划,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做起,坚持群众想什么,我们就干什么。

  (二)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民生工作是直接同老百姓见面、对账的,来不得半点虚假。所以,我们要持之以恒把民生工作抓好,发扬钉钉子精神,推出的每件事都要一抓到底,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是不断提升的,需求是多元化、多样化、多层次的,而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以,改善民生不能脱离这个最大的实际、提出过高的目标,只能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逐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做那些现实条件下可以做到的事情。也就是说,改善民生,既不能过度滞后,有条件解决的不去解决不行,也不能过分超前,没条件解决的操之过急也不行,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使各项工作尽量做到愿望和效果相统一。

  (三)深入群众、深入基层

  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既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思想方法。我们要保障和改善民生,就必须先弄清楚老百姓最需要的是什么、最需要党和政府下力气的地方在哪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产党就是为人民谋幸福的,人民群众什么方面感觉不幸福、不快乐、不满意,我们就在哪方面下功夫,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习近平总书记还说过:“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要解决这些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我们就要统筹做好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工作,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四)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尽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我国民生保障仍然存在短板,仍然存在许多突出问题。对此,我们要着眼于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兜牢民生底线,聚焦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将一大批惠民举措落地落实,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升,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

  我们知道,公共服务也被称为公共产品或公共物品,公共服务是政府的主要职能之一,关乎民生,连接民心。尽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公共服务快速发展,但基本公共服务仍存短板、弱项:一方面是仍存在基本公共服务总量不足,不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问题;另一方面是分配不均等、分布不均衡、享用不可及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对此,我们必须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公共服务的结构和布局,更加注重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向社会弱势群体倾斜,从而更好地保障这些地方人们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六)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也是我们党的初心使命所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结底是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握发展阶段新变化,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推动区域协调发展,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我们一方面要通过发展经济,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奠定坚实物质基础;另一方面要通过持续不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为经济发展创造更多有效需求,实现两者良性循环。

  三、新起点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战略举措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对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至关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重大举措作出了深刻阐述和全面部署。

  (一)完善分配制度

  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也就是解决做大蛋糕后如何把这个蛋糕分好的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就一直在对分配制度进行调整和改革,相关制度也越来越完善健全。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当前我国收入分配领域确实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分别以五等分法与基尼系数来看,最高收入的五分之一人口的平均收入远远超过最低收入的五分之一人口,基尼系数仍超过0.4;二是分配不公平现象仍然存在;三是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不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不同步,也就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收入增长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滞后于经济发展,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之间存在落差;四是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过低,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过低,也就是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居民收入增长的速度与财政收入增长、企业利润上升的速度相比较慢。

  为解决这一系列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政策举措:一是要“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只有提高“两个比重”,才能切实增加居民收入;二是要“坚持多劳多得,鼓励勤劳致富,促进机会公平,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三是要“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探索多种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要素包括资本、劳动、土地、技术、信息、数据等;四是要“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的调节力度”,也就是进一步强化以政府为主导的二次分配的调节功能;五是要“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六是要“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以事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来助推共同富裕的实现。

  (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是教育的根本问题”,“我们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尽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属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这一部分,但教育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之一,再加上“学有所教”也是“七有”目标之一,所以我们有必要在民生领域强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内容。

  尽管经过多年努力,我们基本上解决了没有学上的问题,但教育领域上仍有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包括:优质教育资源短缺,教育质量有待提高;教育结构不合理;教育不公平问题仍然存在。其中,最能引起社会广泛热议的就是教育不公平问题,主要表现在城市教育与农村教育的不公平、区域教育之间的不公平、学校教育之间的不公平、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教育的不公平四个方面。对此,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强调,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推进教育公平”;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要“促进教育公平”,并就“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出了一系列与教育公平密切相关的重要举措,如“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三)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要“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党的十八大以来,就业状况持续改善,城镇新增就业年均一千三百万人以上。十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就业,每一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都会提出当年的就业目标,实际上每一年也都超额完成了年初的就业目标。尽管我们取得的成绩是巨大的,但也应该看到就业领域仍存在不少短板与突出问题,如:就业稳定性不强,就业质量不高,某些领域就业流动性大、相应的社会保障可能没有依规办理;结构性就业矛盾突出,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找不到工作、一些企业招不到符合要求的劳动者;就业困难群体规模仍然较大,需要给予特殊扶持;促进创业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等等。

  对此,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解决问题。2018年,针对中美贸易摩擦加剧,外部环境发生明显变化,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的情况,我们旗帜鲜明提出“六稳”。2020年,突如其来的疫情严重冲击我国经济,造成前所未有影响的情况,我们又提出“六保”。这说明,解决就业问题始终在我们的政策制定中居于优先位置。在“六稳”“六保”的基础上,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一系列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重大举措:“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和政策弊端,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使人人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动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并提出了未来五年如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明确要求,那就是“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以社会保险为主体的,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制度在内。其中,社会救助是非缴费性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旨在免除国民生存危机、保障国民的起码生活,避免困难群体陷入生存绝境;社会保险是缴费性的主体制度安排,旨在解除国民的后顾之忧,增进国民的福利,抵御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面临的各种风险,同时也是一种重要的国民收入再分配制度;社会福利是普惠性的制度安排,旨在满足国民特定的生活需求,并实现全体国民分享国家发展成果的基本途径。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或社会福利都包括很多具体项目,如社会救助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就业救助以及临时救助;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福利主要是针对不同人群设立的不同福利项目,包括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妇女福利、儿童福利、职工福利等。此外,优抚安置制度也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制度安排。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民生改善和社会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作出顶层设计,推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入快车道”,“人民群众不分城乡、地域、性别、职业,在面对年老、疾病、失业、工伤、残疾、贫困等风险时都有了相应制度保障”。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如“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等。

  (五)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强盛的重要标志。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完善人民健康促进政策。”我们要实现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关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首先要活得健康。健康都谈不上,美好生活恐怕也是一句空话。2020年,我国居民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7.6岁,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6.9/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5.4‰。这三个指标是国际通用的、用于衡量人民健康水平的主要指标。按照这三个指标衡量,我国人民的健康水平已居于中高收入国家行列。尽管如此,但是人均预期寿命越来越高并不等于健康水平越高,也就是说我国平均预期寿命稳步提高,但“长寿不健康”的状况也确实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比平均预期健康寿命大约高近7岁,意味着平均有7年左右处于不健康状况。只有在平均预期寿命不断延长的前提下,平均预期寿命与平均预期健康寿命之差越小,才能说明国民的健康水平越高。

  “十四五规划”提出,“人均预期寿命提高1岁”。对此,只有人均预期健康寿命同步提高,才能保障老年人的健康水平不下降。同时,只有人均预期健康寿命更快提高,才能真正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但是,“同步提高”是有难度的,而“更快提高”的难度就更大了,问题就出在老年慢性病的发生率近年来还在上升上。所以,党的二十大报告特别强调,要“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其中关键是要降低慢性病的发病率。

  党的二十大报告还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如“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提高重大疫情早发现能力,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有效遏制重大传染性疾病传播”、“深入开展健康中国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等;同时就生育、养老两大问题,分别提出了“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要求。

(青连斌: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教授)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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