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了解到,内蒙古近日下发《关于坚持厉行节约抓好财政节支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区本级各部门2013年“三公”经费支出要在2012年决算基础上压缩5%以上;自治区财政厅以年初预算安排的自治区各部门专项业务费总额为基数,统一按5%的比例压减支出。按照上述压减要求,自治区本级各部门已压减支出8195万元,压减的经费将重点用于保障民生等领域的支出。
按照文件要求,内蒙古各级财税部门将继续抓好收入征管,及时清理各类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继续下大力气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通过合并、取消专项资金项目、压减一般性支出等措施,优先保障社保、教育、医疗、扶贫等民生支出,全面落实好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十件实事”和“十项民生工程”。各地区将规范预算调整和追加,严格控制出台新的减收增支政策和一般性支出预算追加。对部门新增工作任务,要通过调整今年预算支出结构或通过明年预算安排予以解决。
据了解,内蒙古还将建立投资评审和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评审纳入预算管理环节,逐步做到先评审,再编制预算、招标采购、拨付款项、批复决算,加强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评审。充分发挥部门在绩效评价中的主体作用,着力推进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绩效管理,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加强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编制和安排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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