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动态
陕西: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发布日期:2023-03-06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就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发布有关事项通知:

  一、支持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

  二、企业可以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三、加大对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建电梯等受疫情影响从2021年12月23日起超过5年规定提取时限的,可延期提取。

  四、受疫情影响个人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文章来源: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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