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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当前保障房建设存在四大问题
发布时间:2023-03-02

      12月13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举办的“《中国住房发展报告》及辽宁棚户区改造新书首发新闻发布会暨十大经济学家中国房地产业发展论坛”在京举行。活动中同时还发布了《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12-2013)》,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国家重大社科基金招标项目“完善我国住房政策体系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课题组组长、首席专家贾康表示,现在保障房问题中有四大问题,综合起来看,保障房住房房源筹集方式其是相对单一的,政府自建为主,而且还存在着限价商品房以及有限产权概念,并不是上下认同的经济适用房,极易产生寻租的问题。

  第一,现在如果对辽宁的棚户区改造做的总结,有一个非常值得进一步深入探讨和举一反三的模式:公司合作伙伴关系的模式或者机制。辽宁棚户区改造我们过去有所了解,实际是上从日伪时期和计划经济体制时期一直积累下来的,涉及到几百万人,过去谁都不敢碰的老大难问题,但是经过改革开放以后,这个问题已经触目惊心,在辽宁有很好的决心和胆识又加上非常可行的操作方案,意想不到在短短几年之内,二百多万人、四千多万平方米的这样一个老大难问题解决了。

  这里面要加以肯定的所谓九个一块,相关的九个方面的要素一起抬,包括政府补贴,政策减免、企业筹资、个人集资、市场运作、银行贷款、社会捐助和工程节约,其实无非就是公司合作这样一个框架,在中国大地上非常成功的一个案例,而且是影响巨大的,借鉴意义很深远的一个案例。

  这里面有政府、有非政府部门,非政府包括企业和实际上的社会捐助所代表的第三部门,就是公益慈善、非政府组织。这里面的细节我不说了,听起来讨论新公共管理的思潮和发展趋势里面很前沿的概念,其实在中国现在的实践中间有非常好的对应期和巨大潜力,非常值得进一步研究总结,所有这些要素和潜力合在一起,就办成了过去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办不成的问题。

  第二,如果说辽宁这方面的经验值得我们特别重视,放在全国现在保障房建设方面,我们还得正视存在的明显问题。

  某一个区域取得重大进展,往往具体做法不能简单套用到其他区域。我们前一段时间做过梳理,现在保障房问题中有四大问题,综合起来看,保障房住房房源筹集方式其是相对单一的,政府自建为主,而且还存在着限价商品房以及有限产权概念,并不是上下认同的经济适用房,极易产生寻租的问题。

  有必要进一步在促进投资方式多元化,推行PPP管理模式和筹资模式的同时,一定要努力地使保障房在棚户区改造、廉租房、公租房的基本概念上明确起来,而把经济适用房明确地规定为只能是有限产权或者共有产权,而且不能给真正完全产权,这样封杀它的暴力空间,至于所谓限价商品房我认为应该取消,实际上留下了弄虚作假、扭曲公共资源的空间。

  各地保障性住房和分配标准千差万别,在初期阶段没有办法,基本上把这三千多万套的大数切块下来,以后需要在这方面进一步更进一步因地制宜,解决中小城市低中收入阶层住有所居的问题。

  第三,我们现在的分配环节还是容易出现异化,产生一些老百姓不满意的不公甚至腐败问题。我们应该承认,在保障性住房管理方面,成本是比较高的,你必须说清楚什么人应该进廉租房,什么人应该进公租房,他住进去以后,收入增长到一定阶段,就应该搬出去,有没有稍微像样一点的机制解决甄别和必要时让他退出的管理问题。

  现在还是一个管理的难题,我们还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形成相对来说尽可能低成本而且有效的管理模式。有一些在建成的保障房小区里,实际上不应该住进去的人住了进去,而且还开着高档车招摇过街的情况,应该通过制度加以避免。

  第四,一部分保障性住房存在隔离的情况,存在位置偏僻、远离服务区、交通不便等等一大堆难题。北京海淀的领导层专门说过,他们说起来很痛心,成片的改造建设以后,这片区域廉租房区,远离各种各样的就业机会,没有像样的交通条件,没有像样的商业服务和配套。这种情况我们可以把它称为居住隔离的情况,以后可能会带来城镇化过程中投入了资源却没有取得效果的不良问题,防止成片的低端住宅贫民窟化,把相应的系统工程处理好,正视这些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这些看法请各位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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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当前保障房建设存在四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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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3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举办的“《中国住房发展报告》及辽宁棚户区改造新书首发新闻发布会暨十大经济学家中国房地产业发展论坛”在京举行。活动中同时还发布了《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12-2013)》,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国家重大社科基金招标项目“完善我国住房政策体系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课题组组长、首席专家贾康表示,现在保障房问题中有四大问题,综合起来看,保障房住房房源筹集方式其是相对单一的,政府自建为主,而且还存在着限价商品房以及有限产权概念,并不是上下认同的经济适用房,极易产生寻租的问题。

  第一,现在如果对辽宁的棚户区改造做的总结,有一个非常值得进一步深入探讨和举一反三的模式:公司合作伙伴关系的模式或者机制。辽宁棚户区改造我们过去有所了解,实际是上从日伪时期和计划经济体制时期一直积累下来的,涉及到几百万人,过去谁都不敢碰的老大难问题,但是经过改革开放以后,这个问题已经触目惊心,在辽宁有很好的决心和胆识又加上非常可行的操作方案,意想不到在短短几年之内,二百多万人、四千多万平方米的这样一个老大难问题解决了。

  这里面要加以肯定的所谓九个一块,相关的九个方面的要素一起抬,包括政府补贴,政策减免、企业筹资、个人集资、市场运作、银行贷款、社会捐助和工程节约,其实无非就是公司合作这样一个框架,在中国大地上非常成功的一个案例,而且是影响巨大的,借鉴意义很深远的一个案例。

  这里面有政府、有非政府部门,非政府包括企业和实际上的社会捐助所代表的第三部门,就是公益慈善、非政府组织。这里面的细节我不说了,听起来讨论新公共管理的思潮和发展趋势里面很前沿的概念,其实在中国现在的实践中间有非常好的对应期和巨大潜力,非常值得进一步研究总结,所有这些要素和潜力合在一起,就办成了过去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办不成的问题。

  第二,如果说辽宁这方面的经验值得我们特别重视,放在全国现在保障房建设方面,我们还得正视存在的明显问题。

  某一个区域取得重大进展,往往具体做法不能简单套用到其他区域。我们前一段时间做过梳理,现在保障房问题中有四大问题,综合起来看,保障房住房房源筹集方式其是相对单一的,政府自建为主,而且还存在着限价商品房以及有限产权概念,并不是上下认同的经济适用房,极易产生寻租的问题。

  有必要进一步在促进投资方式多元化,推行PPP管理模式和筹资模式的同时,一定要努力地使保障房在棚户区改造、廉租房、公租房的基本概念上明确起来,而把经济适用房明确地规定为只能是有限产权或者共有产权,而且不能给真正完全产权,这样封杀它的暴力空间,至于所谓限价商品房我认为应该取消,实际上留下了弄虚作假、扭曲公共资源的空间。

  各地保障性住房和分配标准千差万别,在初期阶段没有办法,基本上把这三千多万套的大数切块下来,以后需要在这方面进一步更进一步因地制宜,解决中小城市低中收入阶层住有所居的问题。

  第三,我们现在的分配环节还是容易出现异化,产生一些老百姓不满意的不公甚至腐败问题。我们应该承认,在保障性住房管理方面,成本是比较高的,你必须说清楚什么人应该进廉租房,什么人应该进公租房,他住进去以后,收入增长到一定阶段,就应该搬出去,有没有稍微像样一点的机制解决甄别和必要时让他退出的管理问题。

  现在还是一个管理的难题,我们还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形成相对来说尽可能低成本而且有效的管理模式。有一些在建成的保障房小区里,实际上不应该住进去的人住了进去,而且还开着高档车招摇过街的情况,应该通过制度加以避免。

  第四,一部分保障性住房存在隔离的情况,存在位置偏僻、远离服务区、交通不便等等一大堆难题。北京海淀的领导层专门说过,他们说起来很痛心,成片的改造建设以后,这片区域廉租房区,远离各种各样的就业机会,没有像样的交通条件,没有像样的商业服务和配套。这种情况我们可以把它称为居住隔离的情况,以后可能会带来城镇化过程中投入了资源却没有取得效果的不良问题,防止成片的低端住宅贫民窟化,把相应的系统工程处理好,正视这些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这些看法请各位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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