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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忠国: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
发布时间:2023-03-14

  收入分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把“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确定为基本经济制度,并首次提出要“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这就从根本上明确了第三次分配和慈善事业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为助力解决贫困问题、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第三次分配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的重要制度安排。

  在社会分配制度中,包含不同的分配形式。初次分配是按照各生产要素对国民收入贡献大小进行的分配,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形成。再分配是在初次分配基础上,对部分国民收入进行的重新分配,主要由政府调节机制起作用。第三次分配就像一只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温柔之手”,建立在自愿性的基础上,以募集、自愿捐赠和资助等慈善公益方式对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进行的分配,是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有益补充,有利于缩小社会差距,实现更合理的收入分配。

  慈善公益事业在许多国家不仅弥补了各种正式社会保障制度安排的缺漏,同时还具备软性的调和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提升公众社会责任与社会公德的功能,扮演着积极促进互助友爱、提升文明道德的重要角色。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全社会公益慈善意识日渐增强,社会公益氛围越来越浓厚。但也存在着慈善组织数量相对较少、社会资源动员能力有限、政府税收鼓励政策滞后、慈善法律法规有待更加健全、慈善组织公信力有待增强等一系列制约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因素。如何破除这些障碍因素,真正发挥好这只“温柔之手”的作用,还有很多工作等待我们去做。

  政府要在推动慈善事业发展中积极作为。一方面,扩大享受税收优惠慈善组织的范围,取消对慈善组织人数和资金规模上的限制,使更多小规模民间慈善组织能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另一方面,提高企业和个人慈善捐助税前免税水平,使企业和个人有更多的财力投入到慈善中。

  慈善组织要严格自律不断提高自身公信力。慈善事业的生命在于公信力,而公信力来源于慈善事业的公开透明。2019年9月,民政部发布第十一届慈善领域的政府最高奖“中华慈善奖”的参评条件,明确慈善捐赠活动中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不能参评,通过设立“负面清单”,将慈善失信者挡在门外,释放出坚决打击慈善失信行为的信号。因此,要以提高慈善公信力为目标,完善慈善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发挥行业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能力,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评估监督,逐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慈善组织内部控制、社会舆论监督多方协同的监督机制,推进慈善行业的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发展。

  优化慈善环境增强公民公共利益的社会责任。第三次分配体现了一个社会的思想文化、道德水准和文明程度,体现了公民参与帮助弱者和完善自身道德的内在要求。要在全社会营造积极健康的社会财富观,大力发掘和弘扬仁爱、互助等传统美德,把现代慈善理念列为公民德育的重要内容,使慈善成为一项全民主动参与的日常活动。充分利用新技术,大力发展互联网慈善,方便各类主体捐赠,让更多企业、更多个人参与到慈善公益中来。关注弱势群体是一个健康社会应有的责任,我们要给弱势群体多一份“嘘寒问暖”、多一份“雪中送炭”,让社会爱心充分涌流,让慈善行为无处不在。

文章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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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忠国: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
发布时间:2023-03-14

  收入分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把“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确定为基本经济制度,并首次提出要“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这就从根本上明确了第三次分配和慈善事业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为助力解决贫困问题、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第三次分配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的重要制度安排。

  在社会分配制度中,包含不同的分配形式。初次分配是按照各生产要素对国民收入贡献大小进行的分配,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形成。再分配是在初次分配基础上,对部分国民收入进行的重新分配,主要由政府调节机制起作用。第三次分配就像一只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温柔之手”,建立在自愿性的基础上,以募集、自愿捐赠和资助等慈善公益方式对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进行的分配,是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有益补充,有利于缩小社会差距,实现更合理的收入分配。

  慈善公益事业在许多国家不仅弥补了各种正式社会保障制度安排的缺漏,同时还具备软性的调和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提升公众社会责任与社会公德的功能,扮演着积极促进互助友爱、提升文明道德的重要角色。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全社会公益慈善意识日渐增强,社会公益氛围越来越浓厚。但也存在着慈善组织数量相对较少、社会资源动员能力有限、政府税收鼓励政策滞后、慈善法律法规有待更加健全、慈善组织公信力有待增强等一系列制约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因素。如何破除这些障碍因素,真正发挥好这只“温柔之手”的作用,还有很多工作等待我们去做。

  政府要在推动慈善事业发展中积极作为。一方面,扩大享受税收优惠慈善组织的范围,取消对慈善组织人数和资金规模上的限制,使更多小规模民间慈善组织能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另一方面,提高企业和个人慈善捐助税前免税水平,使企业和个人有更多的财力投入到慈善中。

  慈善组织要严格自律不断提高自身公信力。慈善事业的生命在于公信力,而公信力来源于慈善事业的公开透明。2019年9月,民政部发布第十一届慈善领域的政府最高奖“中华慈善奖”的参评条件,明确慈善捐赠活动中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不能参评,通过设立“负面清单”,将慈善失信者挡在门外,释放出坚决打击慈善失信行为的信号。因此,要以提高慈善公信力为目标,完善慈善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发挥行业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能力,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评估监督,逐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慈善组织内部控制、社会舆论监督多方协同的监督机制,推进慈善行业的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发展。

  优化慈善环境增强公民公共利益的社会责任。第三次分配体现了一个社会的思想文化、道德水准和文明程度,体现了公民参与帮助弱者和完善自身道德的内在要求。要在全社会营造积极健康的社会财富观,大力发掘和弘扬仁爱、互助等传统美德,把现代慈善理念列为公民德育的重要内容,使慈善成为一项全民主动参与的日常活动。充分利用新技术,大力发展互联网慈善,方便各类主体捐赠,让更多企业、更多个人参与到慈善公益中来。关注弱势群体是一个健康社会应有的责任,我们要给弱势群体多一份“嘘寒问暖”、多一份“雪中送炭”,让社会爱心充分涌流,让慈善行为无处不在。

文章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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