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方向
回顾新中国70年的发展历程,我们之所以取得经济长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历史性成就,经验就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成功地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无论国际国内形势怎样变化,我们党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一次又一次推向发展的新境界。面对中国现代化的新征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思想上必须明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绝不是西方化、资本主义化。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
当前,相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相对更好地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我们的制度建设需要不断发展和完善,以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征程。这就要求进一步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奋斗目标。为此,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制度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这些目标的实现需要我们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清晰地描绘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和制度框架,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指明了方向和现实路径。我们的任务是如何在实践中“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认真落实和贯彻这些要求,逐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是完善制度的新要求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那么什么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什么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这些具体领域制度的现代化就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关于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根本方向,就是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而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
可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总括性的概念,是方向;国家治理体系则是党的领导、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等多方面制度组成的制度集合体,是制度完善的具体路径;而治理能力则是制度在现代化具体实践中的执行力,制度在运行中的表现。
为了适应国家现代化的新征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新的任务和制度创新。例如,针对我国2020年消除绝对贫困,脱贫攻坚的重心将转向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针对共享发展的短板,提出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针对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体系完善,提出民主协商和科技支撑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等等,这些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体现了我们党与时俱进的品格和制度创新的能力。
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在于提升制度的执行力
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制度建设固然重要,但是更加重要的是制度的落实和实施,是制度的执行力。关于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
因此,要辩证地看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关系。第一,“治理国家,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第二,制度是通过执行和实施,才能发挥出制度的效能。没有有效的治理能力,再好的制度也难以发挥作用。第三,还要看到,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虽然有紧密联系,但又不是一码事,不是国家治理体系越完善,国家治理能力自然而然就越强。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过程中,通过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的效能,关键在于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首先,强化制度执行意识。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同时,着眼于社会公众法治观念和规则意识,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变为国家治理的效能。其次,加强制度执行能力。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提高国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更加有效运转。再次,健全制度的奖惩机制。构建责、权、利相统一的体制机制。通过落实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从而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作者为民生智库特邀研究员、中央党校社科教研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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