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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昉:数字经济发展必须具有分享性
发布时间:2023-03-12

  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消费金融将在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我国消费金融在经历起步、探索、发展等阶段后,与互联网和信息技术融合,呈现出新特点。消费金融的高速发展大大提高了消费灵活性和便利性,有效降低了社会交易成本。当前,随着国家促进经济恢复政策的出台,短期消费贷款增速逐步恢复。未来,在经济增长的推动下,我国消费金融仍将继续保持高速发展的态势。

  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过程中,消费金融将在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历史和国际经验表明,一国经济在走向成熟的过程中,其居民消费数量和质量的提高将成为经济增长和结构升级的重要推动力。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过程中,消费金融将在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从宏观层面看,居民消费对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消费金融是提振居民消费的重要金融模式。当前,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国内经济正处于结构转型升级阶段。在这一关键时期,由投资带动经济增长的模式较难带来显著的经济增长效果,而消费在稳定经济发展中则发挥了更大作用。一方面,居民消费未来可以逐渐成为引领经济增长、推动经济结构转型的可持续动力;另一方面,消费金融在促进消费升级的同时增加了消费者对高附加值产品的需求,进而加速了产业结构的调整,推动经济增长与贸易结构向中高端转移。

  从微观层面看,消费金融对扩大内需、促进就业、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适度发展消费金融有助于拉动消费增长,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消费金融促进提升居民消费驱动力。近年来,消费作为我国经济增长“第一驾马车”的作用得到不断巩固。第二,消费金融助力激活消费潜在客群。消费金融互联网化加速了其普惠化趋势,且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低线城市长尾客群的消费活跃度大幅提升,现阶段消费金融主要面向年轻客户和长尾客户,以金融杠杆的作用增强其消费意愿、提升其消费能力。同时,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长尾客户借款人信用状况的不断改善,使得消费金融的需求进一步释放。

  更好地利用新契机、新需求,提升内生的风控能力和水平,实现消费金融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夯实消费金融的发展基础。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是消费金融稳健发展的前提。第一,要提升消费者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在建立并完善消费者个人信息时,可以整合个人商业信用数据、消费行为数据等相关信息,也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整合政府等公共部门中的个人相关信息资源,形成完整准确、覆盖全面的消费者信息库。同时,在当前互联网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背景下,要打通数据信息共享的制度鸿沟和技术鸿沟,通过设立市场化征信机构等方式,促进信息多元化发展。第二,要保证社会信用体系架构的合理性。这有助于增加新的消费金融数据获取来源维度,比如采用以央行征信系统为主、以市场化征信机构为辅的模式,保证信用体系架构的多元。同时,也要关注不同机构之间信息共享的重要意义,比如可以加强消费金融机构与其他金融机构、互联网公司、电商平台等的合作。第三,要加大对于消费金融领域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对社会个体而言,应适当增加其失信成本,帮助其树立良好的信用理念和契约精神。对金融机构而言,可以加大打击消费金融领域恶意逃债、废债行为的力度,增强防范消费金融风险的能力。只有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才能有效促进消费金融健康发展,进而助力内需扩大、经济增长。

  二是加强监管和政策支持,引导消费金融合规有序发展。近期我国相继出台了多个与消费金融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这表明我国对消费金融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此外,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监管政策进行完善。第一,完善消费金融机构监管。目前,我国消费金融从业机构众多,产品与服务各异,因此要统一监管主体与监管原则,从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行为监管转变。第二,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进一步普及消费金融知识,提高消费者发现风险、规避风险的能力,并为其提供完善的维权渠道。对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应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第三,针对“反催收”联盟及恶意投诉,建议联合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出台政策,邀请行业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维护正常金融秩序。

  三是深化金融科技应用,提升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创新能力。首先,要加强科技投入,特别是要利用金融科技手段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及管理效率。其次,要运用金融科技加大产品创新力度,进一步丰富消费金融的产品类型,促进消费金融朝普惠化方向发展。可以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客群的需求,提供定制化的信贷产品,提升客户体验。此外,消费金融还可以开发针对性产品,满足如“夫妻店”“路边店”等经营者的消费金融需求,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助力经济复苏和发展。有关部门也可以为消费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资金等政策,降低信贷和运用成本。

  综上所述,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和金融科技蓬勃发展,为消费金融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如何更好地利用新契机、新需求,直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升内生的风控能力和水平,是消费金融能否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只有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和消费者的初心、持续提升风控水平和服务能力,我国消费金融才能在适度满足消费者扩大消费、升级消费等需求中发展壮大,并为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新发展格局构建贡献新的力量。

(作者:董希淼,兰州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教授)

文章来源:人民论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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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昉:数字经济发展必须具有分享性
发布时间:2023-03-12

  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消费金融将在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我国消费金融在经历起步、探索、发展等阶段后,与互联网和信息技术融合,呈现出新特点。消费金融的高速发展大大提高了消费灵活性和便利性,有效降低了社会交易成本。当前,随着国家促进经济恢复政策的出台,短期消费贷款增速逐步恢复。未来,在经济增长的推动下,我国消费金融仍将继续保持高速发展的态势。

  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过程中,消费金融将在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历史和国际经验表明,一国经济在走向成熟的过程中,其居民消费数量和质量的提高将成为经济增长和结构升级的重要推动力。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过程中,消费金融将在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从宏观层面看,居民消费对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消费金融是提振居民消费的重要金融模式。当前,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国内经济正处于结构转型升级阶段。在这一关键时期,由投资带动经济增长的模式较难带来显著的经济增长效果,而消费在稳定经济发展中则发挥了更大作用。一方面,居民消费未来可以逐渐成为引领经济增长、推动经济结构转型的可持续动力;另一方面,消费金融在促进消费升级的同时增加了消费者对高附加值产品的需求,进而加速了产业结构的调整,推动经济增长与贸易结构向中高端转移。

  从微观层面看,消费金融对扩大内需、促进就业、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适度发展消费金融有助于拉动消费增长,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消费金融促进提升居民消费驱动力。近年来,消费作为我国经济增长“第一驾马车”的作用得到不断巩固。第二,消费金融助力激活消费潜在客群。消费金融互联网化加速了其普惠化趋势,且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低线城市长尾客群的消费活跃度大幅提升,现阶段消费金融主要面向年轻客户和长尾客户,以金融杠杆的作用增强其消费意愿、提升其消费能力。同时,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长尾客户借款人信用状况的不断改善,使得消费金融的需求进一步释放。

  更好地利用新契机、新需求,提升内生的风控能力和水平,实现消费金融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夯实消费金融的发展基础。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是消费金融稳健发展的前提。第一,要提升消费者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在建立并完善消费者个人信息时,可以整合个人商业信用数据、消费行为数据等相关信息,也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整合政府等公共部门中的个人相关信息资源,形成完整准确、覆盖全面的消费者信息库。同时,在当前互联网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背景下,要打通数据信息共享的制度鸿沟和技术鸿沟,通过设立市场化征信机构等方式,促进信息多元化发展。第二,要保证社会信用体系架构的合理性。这有助于增加新的消费金融数据获取来源维度,比如采用以央行征信系统为主、以市场化征信机构为辅的模式,保证信用体系架构的多元。同时,也要关注不同机构之间信息共享的重要意义,比如可以加强消费金融机构与其他金融机构、互联网公司、电商平台等的合作。第三,要加大对于消费金融领域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对社会个体而言,应适当增加其失信成本,帮助其树立良好的信用理念和契约精神。对金融机构而言,可以加大打击消费金融领域恶意逃债、废债行为的力度,增强防范消费金融风险的能力。只有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才能有效促进消费金融健康发展,进而助力内需扩大、经济增长。

  二是加强监管和政策支持,引导消费金融合规有序发展。近期我国相继出台了多个与消费金融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这表明我国对消费金融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此外,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监管政策进行完善。第一,完善消费金融机构监管。目前,我国消费金融从业机构众多,产品与服务各异,因此要统一监管主体与监管原则,从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行为监管转变。第二,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进一步普及消费金融知识,提高消费者发现风险、规避风险的能力,并为其提供完善的维权渠道。对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应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第三,针对“反催收”联盟及恶意投诉,建议联合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出台政策,邀请行业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维护正常金融秩序。

  三是深化金融科技应用,提升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创新能力。首先,要加强科技投入,特别是要利用金融科技手段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及管理效率。其次,要运用金融科技加大产品创新力度,进一步丰富消费金融的产品类型,促进消费金融朝普惠化方向发展。可以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客群的需求,提供定制化的信贷产品,提升客户体验。此外,消费金融还可以开发针对性产品,满足如“夫妻店”“路边店”等经营者的消费金融需求,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助力经济复苏和发展。有关部门也可以为消费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资金等政策,降低信贷和运用成本。

  综上所述,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和金融科技蓬勃发展,为消费金融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如何更好地利用新契机、新需求,直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升内生的风控能力和水平,是消费金融能否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只有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和消费者的初心、持续提升风控水平和服务能力,我国消费金融才能在适度满足消费者扩大消费、升级消费等需求中发展壮大,并为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新发展格局构建贡献新的力量。

(作者:董希淼,兰州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教授)

文章来源:人民论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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