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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回眸‘十四五’阔步新征程”主题系列第四场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期间在社会民生领域发展的各项情况,并回答媒体关注的问题。
“十四五”以来,三门峡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原则,集中力量办好民生所急、民心所向、能够办成的实事。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稳定在70%以上,民生领域累计投入超900亿元;累计争取民生领域中央预算内、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政策性资金162.8亿元,重点支持教育、养老、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类项目281个,总投资399.6亿元;累计完成重点民生实事任务52件105项,交出一份温暖实在的民生答卷,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筑牢民生根基“压舱石”群众生活品质实现新升级
坚持就业优先稳民生,收入与经济增长同频向好。全市累计新增城镇就业18.9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5万人,已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城镇调查失业率降至5.3%,低于5.5%预期控制目标,重点群体就业得到有力保障。2021至2024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5.5%,GDP年均增长率4.8%,与经济增长同步。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4.7万人次,企业职工培训10万余人次。依托“崤函康养”“物流豫工”等省级人力资源品牌,年均开展特色培训2万余人次,多方位构建劳务输出格局,多元化推动就业渠道,让更多群众凭借一技之长实现稳定增收。
强化住房保障惠民生,宜居与城市发展同频提质。全市已完成751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惠及5.7万户居民;建成棚改安置房29460套,惠及群众7.36万人;建成保障性租赁住房1081套,其中720套用作人才公寓,精准满足新市民、新青年及各类人才的住房需求。市政设施持续优化,完成了经一路、大岭路等45条主次干道改造提升;打通了金渠路等36条“断头路”;新建了东环路青龙涧河桥、重建了九孔桥等畅通中心城区跨涧河交通动脉。城市更宜居,道路更畅通、环境更整洁,群众的生活幸福感在细微变化中持续提升。
聚焦民生所需“强引擎”公共服务水平实现新突破
优教育促均衡,推动优质资源普惠共享。全市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9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9.7%,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6%,分别较2020年提高1.2、0.3和0.6个百分点。全市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6所,新增学位6360个;组建成立43个教育集团覆盖179所学校;持续落实“双减”政策,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率97%;特殊教育学校达7所,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9.4%;建成79所国家级体育特色校、52所省级劳动教育特色校,素质教育位居全省第一梯队。高等教育实现新突破,独立本科院校设立高质量接受教育部实地验收;高标准、高水平打造高教园区,最大限度发挥高校的集聚效应和对经济发展的引擎作用。
优医疗促均等,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全市每千人口床位数8.86张、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4.49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3.97人,三项关键指标均位居全省前三。全市组建7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现县(市)全覆盖,涵盖12家县级公立医院、51家乡镇卫生院、4家社区服务中心、893个村卫生室,分级诊疗格局初步形成。三门峡市中医院新院区建成投用,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全覆盖且22家为省级示范中医馆,基本实现“村村有中医药服务”。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可负担性显著提升,群众的健康保障网越织越牢。
优养老惠托育,推动便民服务全域共享。全市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场所数量增长2.3倍,总建成面积达13万平方米,新增6万余平方米;养老床位达到17768张,较2020年底增长151%;建成7个县级中心敬老院,12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67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实现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普惠托育供给持续扩容,全市托育机构总量达67个,每千人口拥有儿托位数由2020年的1.4大幅提升至5.0个。“一老一小”服务构建起“家庭照护+社区服务+机构补充”的服务体系,不断满足群众老有所养、幼有所育的民生期盼。
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兜底服务质效实现新增强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普惠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延迟退休等重大改革平稳实施,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不断完善,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逐步优化,保障功能日益强化。“十四五”以来,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1.3万人,比“十三五”末增加7.25万人,参保人数增幅4.7个百分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2.35万人、20.87万人。三项社会保险基金待遇支出296.3亿元。社会保障从“广覆盖”向“高质量”跃升,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更加顺畅,跨省流动“一键申请、全程网办”,办理时限大幅压减,服务便捷度显著提高。
优化社会救助机制,兜底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自2021年以来,全市社会救助标准逐年动态提高,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0.5亿元,覆盖6万人,涵盖城乡低保等多类型,保障水平居全省前列;作为全省第一个完成低保标准调整并印发实施文件的地级市,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每人每月697元和523元,较2020年分别增长22%、47%。同时,通过“线上大数据监测+线下铁脚板核实”实现了对困难群众早救助,让惠民政策办理便捷顺畅,民生保障的温度持续提升。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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